豫L***12
发布时间:2019/11/25 20:20:08
车辆号牌种类 | 小型汽车 | 车辆号牌号码 | 豫L***12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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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事实 | 于2018年07月08日16时57分,在吐鲁番-喀什226公里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、校车、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违法行为。 | ||||
处罚类别 | 罚款 | 处罚结果 | 罚款1000元 | 记分 | 记12分 |
处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(四)项、第二款,《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|